徵才公司在人力銀行刊登的工作條件 
所說的~工作經歷: 1年以上
是指該項工作的經歷
還是指,出社會工作的經歷?
因為我發現,沒有該工作的相關經驗
但是投履歷卻會被邀請面試

所以工作條件所說的工作經歷,是包含出社會的工作經歷
而不是指該項工作的經歷囉?

有人明確知道答案嗎?
還是他很缺人?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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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經驗就是包含你所有的工作經驗
相關工作經驗才是你有做過相關的工作經驗

有些工作需要專業性或是有所能力就會要求相關工作經驗
有些工作一般人都可以做,但怕就是沒有工作過的人,不止要訓練員工
還要教職場規矩跟道理,例如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人,工作上的態度跟一些工作注意事項就比較不懂,像是禮節、工作要求、積極主動、觀念問題。
 
至於你說的很缺人的工作,本身標準也會放低,再選擇離理想目標接近的人選,但通常條件都會比較差,畢竟好工作不可能沒人做,但這要見人見智,每個人在乎的東西不一樣,有人在乎薪水福利,有人在意工作環境,有人在乎是否學習成長的機會,所以別人認為不好的工作對你來說算是不錯的工作也有可能,還有工作沒有十全十美都有好有壞,看你注重的是什麼東西再決定工作。